代书遗嘱能否在事后公证

关于代书遗嘱能否在事后公证的问题,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:
法律分析
代书遗嘱设立后,是可以办理公证的。
根据相关规定,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,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,不得已而为之。
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系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,减少纠纷,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。
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
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并由遗嘱人、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
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,受欺诈、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。
伪造的遗嘱无效。
遗嘱被篡改的,篡改的内容无效。